1、参赛者保证向组委会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若有造假, 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组委会对参赛者上交的个人资料可以优先保存推介、无偿选用。
3、参赛者应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和管理,若有违反,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者的获奖权利(含集体、个人)由评委会、组委会决定,落选选手或低奖次选手无权要奖项要名次,或不服从评奖结果及采取投诉等行为。
5、任何参赛者在任何地方都无权阻止或中断活动赛事、演出及宣传,由此引起的纠纷
及造成的损失都由责任方向大赛组委会做出赔偿。
6、选手需自觉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安排,按时参赛参演,遵守评选规则。
7、严禁选手及家长私自与评委和组委会联系,公事可按正常程序由领队向组委会反映。
8、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对参选单位予以通报。
9、选手、老师及家长必须积极配合组委会的工作,尊重评委的评分结果。
10、主办方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可合理修订参赛条款,毋需事先通知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