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希莹)已怀孕四个月的白领Bonnie因未过试用期,担心因此被公司借机“炒鱿”,想方设法在转正前对同事和老板隐瞒“孕情”。
Bonnie在富力天河商务大厦一私人公司任职设计,今年5月入职,目前已怀孕近4个月,准备在10月底注册结婚。“当初入职的时候听说试用期为3-6个月。”但公司迟迟未主动提出与Bonnie签转正合同,由于考虑转正后才有产假、婚假等“福利”,Bonnie担心公司知道自己怀孕后会以“不过试用期”为由变相“炒鱿鱼”,于是决定对公司的同事和老板隐瞒自己已孕。
“如果老板暂时还不与我签约,我就继续隐瞒怀孕的事,等见肚子了再算”,Bonnie说。
为隐瞒孕情,Bonnie每天都穿着较为宽松的衣服上班,“肚子虽然还没大得明显,但很多同事都感觉到我胖了。”Bonnie称自己不想丢弃这份工作,“人工不错,又不会太忙,比较适合孕妇做。”
与Bonnie一样,曾经在一通信公司当接线员的薇薇去年也曾在试用期内隐瞒怀孕,后因被公司老板发现而被公司直接劝退。该通信公司甚至要求已婚未生育员工签转正合同时签订另一份协议,承诺一年内不得生育,否则解除合约。薇薇表示:“相关法规虽然规定企业不得以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在试用期或任何其他时期解除劳动合同,但仍有很多企业会以试用期不通过为借口辞退怀孕女员工,令人感觉毫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