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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结扎后性功能出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09:05  南方都市报  

  因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后,感觉“次数、硬度、长度大不如前”,45岁的黄先生要求做复通手术,却被计生部门以不符合相关条例规定拒绝,为此状告计生部门“行政不作为”。日前,此案开庭,双方进行了答辩,法院未当庭判决。昨日,黄先生表示,如败诉将上诉,他认为自己开先河,对完善计生政策和法律条款有重大现实意义。

  男子感觉结扎后性功能出问题

  户籍在江西的黄先生离婚后,1999年到深圳罗湖工作,他惟一生育的女儿归前妻抚养。2003年黄通过出具相关证件,得到湖景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证明,在市计生中心做了双输精管结扎术。黄先生称,此后他出现一些性功能方面的问题,如“自主勃起次数、硬度、长度不如前”、小便次数增多、不顺畅等。黄先生认为这是结扎手术造成的,8月初他前往市计生中心要求做复通手术,被告知须相关计生部门出具复通证明。“结扎容易复通难啊!”黄先生表示他先后找了相关社区工作站、街道办等,但至今没能拿到相关证明。

  “这是第一宗要求复通的!”湖景社区工作站计生人员王女士向记者介绍,黄先生当时做结扎时他们曾建议其慎重考虑,因为一般“二胎”以上才结扎,而他只生育一个女儿且归前妻,很有可能再婚。王女士称,根据有关计生条例限制,黄先生要求复通他们还得向上级部门申请,但不能保证可以开出复通证明。湖景社区所在的笋岗街道计生办负责人林先生说,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黄先生要做复通手术,须具备“二选一”条件:要么再婚,且对方没有生育过;要么由医院开具其是由于做了结扎手术而带来相关并发症的证明。

  计生部门:起诉主体错误

  11月6日,黄先生起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行政不作为”案在福田区法院开庭。该局答辩认为黄起诉主体错误: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具体管理工作,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即区一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进行,并具体实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还答辩称,批准实施输精管复通手术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即使其具有该项职责,但因黄的申请不符合广东省计生生育条例的规定,也不应予以批准。

  对此黄先生认为,他也知道“自己的复通属区一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管”,但因其不符合上面提到的复通“二选一”条件,而区一级计生部门要“破例”,还得市级计生部门批准。因此如这次败诉,他将上诉,“仍告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计生性福有法律空白!”黄先生称,“本人开先河,对完善计生政策和法律条款有重大现实意义”!因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没有对离婚后的“单身人士”复通进行相关规定,“如果我一直不再婚,难道就要结扎一辈子?”黄先生特别强调,他现在“大不如前”都是因为输精管结扎造成的,这种切身之痛“无人能体会”,但他不愿再到医院去开相关证明―――其认为,为什么非得证明“结扎痛苦”才可复通,“这样的复通太复杂,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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