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育保险提高产前检查项目报销标准
本报讯(记者田玥)针对近年来兰州市部分医院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实施上控制费用不力,医疗费用始终超出定额标准等问题,兰州市医保局已开始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模式,将产前检查项目报销标准提高至680元,并向社会公布了兰州市2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这是记者3月11日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的。
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费
据兰州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张颖科长介绍,生育保险是以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0.7%。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女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只要在规定范围内用药治疗,生育费用将由医保局生育保险科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无需个人掏钱。女职工生育只需去两次医保局,一次是领取生育住院申报单,一次是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也就是俗称的产假工资,按照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产妇产假为90天,晚育产假为10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妇产假增加50天。
产科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
据介绍,兰州市产科病种开始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即医院各科专家针对产妇具体情况,制定一套规范的治疗模式,在没有出现异常的情况下,产妇从入院到出院都依此模式来接受治疗的一种单病种质量管理手段。
如果女职工本人要求特需服务项目,如使用自费药、滋补药,选择无痛分娩、导乐分娩或水中分娩及空调、家化病房等高档消费,不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内。
新增孕期疾病检查项目
兰州市医保局今年还将我省高发病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畸形两项孕期疾病筛查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据介绍,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畸形可造成智力残疾和无脑儿、脊柱裂。市医保局经过筛选后,确定这两项病症都能检查的定点医院为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大二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和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参保女职工孕期可选择在以上4家医院进行胎儿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畸形疾病筛查。
产前检查报销标准提高
今年,兰州市医保局还提高了产前检查项目报销标准,由原来的330元提高至680元,此次调标是经过专家测算和论证后进行调整的,其中不包括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畸形两项孕期疾病检查,女职工如做了这两项检查,待生育后申领产前检查费的同时,携带疾病筛查检查化验单和对应发票到医保局生育科报销。
另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兰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2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