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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苗打过量没有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09:07  金羊网-新快报  

医院:疫苗打过量没有害

■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道歉没有得到罗女士的体谅。新快报记者 王小明/摄

  承认有差错赔偿4000元,受害者家属表示仍要追究医院责任

  ■新快报记者 钟起龙 实习生 谭大朝

  位于晓园北路3号首层的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6月3日,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与钟欣桐的母亲罗女士签订最终协议书,承认给钟欣桐打错针,并作出4000元赔偿,不过就打错疫苗是否会导致其他问题,双方仍各执一词。

  ■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派人登门并书面道歉

  不承认造成严重后果

  打错针是怎么发生的?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九莲告诉新快报记者,接种疫苗的流程是:一人发放疫苗,另一人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予以打针。

  “她们也是人,不是神”

  3月27日到海富幼儿园负责给小小班儿童接种的两名医务人员在单位表现很优秀,其中一名医生有着23年的卫生防疫经验,一直都没有出过错。

  “她们也是人,不是神。”李九莲解释,由于当天要接种的人多了些,因此发放疫苗的人就放错了针,而第二个负责打针的人也没有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问题。

  “桐桐(钟欣桐)人长得挺高大的,可能医生看着她的个头高就以为是三岁的小朋友吧。”幼儿园保健医生陈艳梅猜测。

  记者了解到,如果按照严格的程序操作,整个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时打疫苗,一天的接种量在100至200人次。可3月27日在海富幼儿园,医务人员在不到两小时就给117名小朋友打完了针。

  在《关于钟欣桐小朋友的家长书面要求的答复》中,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打错针的原因解释为:我中心预防接种人员由于疏忽和未做好疫苗的查对工作,导致错将3岁以上年龄组的流感疫苗注射到您2岁7个月女儿身上,对此我中心再次表示深切的歉意和慰问。

  李九莲表示,自始至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出事儿童及家长表示歉意,在钟欣桐发烧后的一个星期,她和三位同事就登门道歉了,“毕竟我们有差错在先,但这并没造成严重后果。事情发生后的48小时,我们(给罗女士)打了很多电话”。

  罗女士:道歉姗姗来迟

  但罗女士说,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态度令她寒心,“孩子出事后,他们一直没有人上门看望。一周后,在我们家长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来了4个人。”罗女士称,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姗姗来迟的道歉并没有得到她的体谅。

  记者希望采访造成这一事件的医护人员,李九莲表示她们目前的压力很大,中心应该保护她们,所以不能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受害女童的家长仍未见到打错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

  ■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鉴定:这不是医疗事故

  5月12日,新快报记者前往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访时,恰逢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陈净为在场。他告诉记者,对于钟欣桐打错针一事,医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经过讨论,该起事件为医疗差错,并不是医疗事故。

  关于对于事件的解决,李九莲称,给他们(罗女士一家)赔1000多元的医疗费和2000元钱,就已经很好了。陈净为表示,(罗女士)如果不满意中心的做法,可以申请医疗鉴定,但鉴定的钱必须自己出;或者向疾控中心投诉。

  陈净为称,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工作疏忽,但也马上采取了措施改正,目前,医院正严抓工作流程,并进行筛查。

  据陈净为介绍,当时接种的流感疫苗名为“巴斯德”,儿童剂量和成人剂量的疫苗在成分上是一模一样的,不会有致病性,没有例子表明打了过量的流感疫苗会造成人身伤害,也不会对接种者的器官造成功能性损害。

  李九莲则称,对3岁以下的儿童接种流感疫苗,其在总量上和成人剂量是相同的。她打了个比方,给钟欣桐打的针只是把应该分两次打的针一次给打完了。

  对此,罗女士不认同,她称女儿没有接种疫苗前,身体好,很少生病,可被打错针后,只要天气稍微一变化,就容易感冒发烧。

  “为什么一打错针就发高烧?”罗女士对此很不解。李九莲则称,这有可能是因为女童本身就有潜在上呼吸道感染,打错针后出现“偶合”。但她也称这可能是由于疫苗加重注射造成。

  ■疾控中心说法

  疫苗打过量 危害难判断

  女童家属可向疾控中心申请书面答复

  打了过量的疫苗,究竟对人体有无危害?昨日,新快报记者就此询问海珠区疾控中心。传染免疫规划科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很难说。目前国内和国外都没有有关这方面的临床数据。”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没有在儿童身上注射成人剂量的实验,因此对其是否产生副作用很难判断。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流感疫苗基本不会对人体带来危害。至于女童被打过量剂量后发生的症状,他表示原因有很多,也可能是个体差异造成,或者是之前存在的潜在病因引起。但他也无法排除由于疫苗过量注射这一因素。

  记者又就此事向广东省疾控中心咨询。一名赵姓工作人员表示,女童被打针后即发烧11天,应先把孩童送到医院,通过临床治疗,进而确认是否是疫苗引起的反应;其次,应该向当地疾控中心反映这一情况,让其做出书面答复。如果逾期不处理,则可以逐级上报。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愿意就此事提供相关咨询。

  记者在“巴斯德”流行性感冒疫苗接种知情书上看见: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每年只需接种一针次,一针次接种0.5ml。6月龄—3岁的儿童每年接种两针次,一次0.25ml,两针之间间隔4周。

  ■补偿方案

  受害者家属向海珠区卫生局举报次日获赔偿

  “私了”协议书没有盖公章

  6月1日,罗女士和女儿过了一个快乐的儿童节。6月2日,她就将一封举报信送到海珠区卫生局办公室,要求卫生主管部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查处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6月3日,罗女士再次来到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这次医院和她签订了一封“协议书”。记者看见协议书上注明:“甲方:罗××乙方: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错将3岁以上年龄组的流感疫苗注射到2岁6个月的钟欣桐小朋友的事件达成如下协议:一、签定(应为“签订”)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4000元整;二、上述协议执行后,甲方同意不再就此事件向乙方提出其他赔偿要求或争议。”

  记者注意到,这份协议书上虽然有双方代表的签字,但乙方一栏并没有盖公章。“公章都没有,这协议书有什么效用?”罗女士对记者表示,不论如何,她也要追究当事医院的责任,不能让打错针就这么轻描淡写地不了了之。

  罗女士奔波时间列表

  ●3月27日:钟欣桐在幼儿园打错针,当晚即发高烧,送往珠江医院治疗。

  ●3月28日:由幼儿园保健医生陪同,前往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方开具打错针的证明。

  ●4月21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道歉,提出补偿医疗费,建议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

  ●5月6日:到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取回答复书。

  ●5月16日: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知,打错针事件以答复为结果。

  ●5月29日:与海珠区卫生局、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代表协商,医院拒绝承认打错针致女童受损。

  ●6月2日:再次到海珠区卫生局送举报信,由办公室接收。

  ●6月3日:与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协议书”,获赔偿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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