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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脐带血两月后才知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 08:43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刘真)昨日,渝北区卢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去年8月,她分娩前,与北京一家医疗公司签订了脐带血储存协议,两月后,该公司电话告知其脐带血受感染,不能冻存也不能寄还,其缴纳的5620元费用须扣除1500元相关费用才将余款返还。

  产妇:200毫升脐带血被提走

  昨日,卢女士诉苦称,去年8月22日,她在江北某医院分娩时,考虑到脐带血一生只有一次机会,以后若孩子患上白血病、脑瘫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这份脐带血就可能拿来救命,才跟北京佳宸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李姓业务员签署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储存协议》,并当即缴纳了5000元检验费和首度保管费620元,随后就被该公司提走了200毫升的脐带血。

  公司:因含霉菌不能冻存

  同年9月中旬,卢向这家公司重庆办事处咨询,得知脐带血一切正常,10月就能拿到一张合格单,随后脐带血就能保存起来。不料10月初,该公司提供的检验方——北京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却打电话告知她,其脐带血含有霉菌不能进行冻存,并为她寄送了一份《自体储存脐带血资料报告单》。昨日记者也看到这份报告单,显示为不合格。

  专家:采集后应当场检测

  下午3点,记者与该公司重庆办事处取得联系,自称公司负责人的章金军证实,该脐带血是不合格的,不能冻存也不能寄还。且在采集过程中,他们公司提供的脐带血储存袋全部采用无菌袋,并经过手术室认可,因我市的医院不具备检测的条件,他们当场采集了脐带血后就直接空运回北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进行检测。

  新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李真教授介绍,脐带血从母体抽出后,应当场检测,并且可在我市三甲医院进行检测是否含有梅毒、艾滋病等多项病毒,且当天就能获知结果。

  律师:协议存瑕疵责任不明

  志同律师事务所初云鄂律师介绍,该协议有的规定不尽合理,存在一定瑕疵。如该协议规定对脐带血的检验由乙方在储存地进行,如果规定在采集地也检验的话,一旦出现脐带血不宜储存的情况,问题出现在哪一个环节就比较明确了。正是因为协议中有“在储存地检验”这样的规定,才使得脐带血出了问题,责任难以确定。卢女士表示,将要求该公司进行双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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