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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死在妇产科责任在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4日 10:0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9月11日下午,湟中县鲁沙尔镇海马泉村村民沙海龙向记者反映:其妻马金萍在湟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简称人民医院)妇产科生孩子,孩子却死在了医院。他和家人一致认为,孩子之死医院难逃责任。院方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医院没有责任。

  沙海龙告诉记者,9月9日,即将临产的妻子马金萍腹部开始阵痛,他带马金萍于9月10日凌晨1时许来到了人民医院。当夜在该医院妇产科住下。9月10日白天,马金萍腹痛更厉害了,沙海龙要求医生看看,医生检查后说孕妇子宫口开得还不够。当晚,沙海龙曾因妻子腹痛难忍多次找医生询问,医生的答复仍是子宫口开得不够。当晚9时左右,沙海龙情急之下,要求医院给马金萍立即实施剖腹产手术,但医生却没理会他的要求,直至9月11日凌晨3时许,医护人员才答应早8时给马金萍实施剖腹产手术。他和家人陪着马金萍一直等到当日8时30分许,去问医护人员何时给马金萍做手术,医护人员让他接着等。9时许,此前曾多次给马金萍做B超的护士说马金萍脸色不对,当即对其腹部进行检查,结论是腹中胎儿心跳停止。随后,医生要求沙海龙在手术单上签字后,开始对马金萍实施剖腹产手术……最后等来的却是男婴死亡的噩耗。

  记者9月11日下午3时许前往该医院妇产科,请院方就男婴死亡之事作出解释,对方让记者等着,记者等了近3个小时,该院妇产科主任终于露面了,却说两天以后她才有时间接受记者采访。当晚8时20分许,该院业务主管院长海生琪打电话就男婴死亡之事向记者作出了解释。海生琪说,产妇刚入院时,产妇、胎儿各项指标基本正常,可以顺产,但9月11日早晨,产妇突然出现异常情况:脐带露出体外,且被胎头压迫。因脐带是给胎儿供养的生命线,医生立即对产妇采取脐带复位措施,未成功,便立即对产妇实施剖腹产手术,也未成功。胎儿被取出后,呼吸未建立,心跳很弱,经抢救无效死亡。综上所述,医院在胎儿死亡之事上没有责任。 (作者: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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