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中心 > 2010少儿美术书法摄影大赛 > 正文
为推进基础教育美术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加强美术课堂教学中教与学教育效益,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促进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提高,我会决定从2010年起,在中小学(包括高中)开展美术课课堂教学习作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课程教材研究所
承办单位:少儿美术报社
二、参评范围:全国小学、初中、高中师生美术课堂习作
三、参评依据: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
国家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
经教育部审查通过的小学、初中、高中美术试验课本
四、参评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含教师示范作品(须附教学设计文本)与15件学生随堂习作。上述学生作品须编号并依据编号顺序登统,集中为一份报评。
2、教师作品不限尺寸(制作类可送交照片),学生作品的绘画、设计限4开之内。手工制作类可送交7寸照片(小件可邮寄实物),不收光盘。
3、每位教师限报不超过2份,且小学、初中不能为同一年级,高中不能为同一模块。学生习作可跨班,但不可跨年级。
4、参评作品必须依据课程标准基本要求,教师作品的内容、形式要体现学科目标要求。学生习作要体现目标要求,同时展示知识技能与创新精神,并有拓展空间。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初选和终选。
2、评选分3个组别:小学、初中、高中。
3、终评选出各组一、二、三等奖,并视具体情况设特等奖。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任课老师可直接申请加入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
4、为推广优秀作品,将出版优秀作品集,作者参选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出版和使用其作品。
5、参评作品报送参评后不再退还(因故要求退稿的单位,须提前声明,退件费用自理)。
6、将由主办单位聘请全国知名美术家、教育家、特级教师组成评委会。
六、报送要求:
1、每份作品(师生课堂习作)用大信封或塑料袋封装,一份一袋。并在袋内附参赛作品登记表。
2、每份作品交参评费200元(需开正式报销发票请注明)。
3、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3月10日截止。
4、报送参评作品应确系教师及学生本人习作,如有弄虚作假,涉及侵权等责任,由报送人自负,主办方不予承担。
5、收稿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92号,少儿美术报社。(注明“2010’全国中小学美术课教学习作评选活动组委会”)。邮政编码:050021
6、参评费汇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2号,少儿美术报社财务处邮政编码:050021,收款人:刘秀英。
7、组委会电话:0311- 85872178 85889508 85809512 85824785 传真:0311 — 85873978
网址: http://www.semsb.cn
E-mail:shaoerms@sohu.com
附表:
2010’全国中小学美术课教学习作评选活动教师优秀示范作品评选申报表
2010’全国中小学美术课教学习作评选活动学生参评作品登统表(5)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课程教材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