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中心 > 亲子主播家庭全国征选活动 > 正文
1、如家庭有DV机的,可自行录制,在规定的日期内递交到当地的承办单位(具体见
当地承办机构的参赛细则)。
2、如没有条件自行录制DV作品的参赛家庭可直接到当地承办单位报名,由承办单位提供录制服务。
3、社会团体(亲子中心、幼儿园、早教机构等)可以统一递送其会员(家长)的DV作品参评,如选送的参赛家庭量多质高(10个家庭以上),将能有机会获得主办机构颁发的“组织奖”及至“伯乐奖”。
4、参赛内容:
参赛内容由参赛家庭任选“创意播报”““新闻播报”中的一种形式进行播报加才艺表演构成。
参选要求:播报及才艺表演均需以组合形式来表现。
5、参赛家庭的DV录像将在北广传媒优优宝贝频道播出,同时在新浪网亲子中心进行展播,接受网友点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