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5年,中国有一系列修法动作,一些新版法律法规付诸实施,其中哪些会影响你的生活?值此年终岁末,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为你梳理盘点。
《立法法》15年来大修
——限行、限购不能“任性”
自颁布15年以来,有“管法的法”之称的《立法法》今年迎来首次大修并获通过,其中不仅明确了扩大地方立法权、税收法定原则等,还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如此一来,限行、限购等政策必须要经国家权力机关的合法性审查。
分析指出,通过《立法法》的修订,可以使制定的法律法规更具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对今后颁布良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明确税收法定,有利于遏制税收方面的“任性”,也有利于维护百姓在住房、购车等消费中的利益。
《行政诉讼法》24年来大修
——化解“民告官”肠梗阻
24年来首次大修的行政诉讼法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行诉法从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
比如,修改后的行诉法规定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的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分析指出,新规直指“民告官”类案件起诉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痼疾,这次修订也标志着“民告官”正式进入2.0时代。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透露,1至10月,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2.4万余件,同比增长三成以上。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
——国考作弊、朋友圈传谣等最高获刑7年
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为纳入刑法制裁范畴,这些违法行为包括:校车客车超员或超速、虐待老人儿童、冲击法庭打骂法官、暴力袭警、医闹等。违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买卖假证,国考作弊,朋友圈传谣等行为,最高将获刑7年。
此外,多年备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通过这次修正案被废除,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客体不再仅限定为女性,男性同样受到刑法的保护。
《食品安全法》堪称“史上最严”
——食品不合格千元保底赔偿
新版《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在法条的篇幅和内容上体现了修改的力度,堪称“史上最严”。修订后的食安法在保护消费者维权方面亮点频频,如:实行首负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先行赔付且不得推诿,吃到食品不合格千元保底赔偿,举报查证属实者可获奖励等。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新法规定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对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未尽责者最高可罚20万元。此外,新规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分装行为,要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史上最严”《广告法》实施
——明星代言上“紧箍咒” 网络广告不能一键关闭最高罚3万
经过大幅度修改的《广告法》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对广告内容准则做出多个“不得”的清晰表述,为明星代言戴上“紧箍咒”,并强化了对媒介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督力度。
其中,新规为广告代言划定“红线”: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未成年人代言广告,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或将负连带责任,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另外,互联网广告不能确保一键关闭的,最高可罚3万元。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护航“后悔权”
——“已拆封”不得作为商家拒绝退货理由
自去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网购族七天内可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之后,一些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执行。对此,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
《办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
——终结“多头登记”,保护私人财产权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这意味着不动产“多头登记”的时代终结。统一登记后,企业和群众等权利人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
有分析认为,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的私人财产权,并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安全,其主要功能并非外界热议的反腐和征税。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
——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除了上述已在2015年实施的新版法律法规,盘点2015年修法动作,还有一批法律法规将于明年实施,其中,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是备受民众关注的新法之一。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新法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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