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房顶上的小树(图)(3)

  竹林

  对于新世纪的读者而言,最为熟悉和最乐于接受的,恐怕还是徜徉在“文学家后花园”里的徐鲁:亲切、和善,洁净的长头发从额前披下,像要遮掩那一双追寻美的眼睛。而在欲语还休、略显羞涩之时,他已经用干净透明的文字,牵着你的手,引你走进了一座座文学艺术的殿堂。这里有温婉的故事,有动人的细节,有高尚的灵魂和精神⋯⋯但你不必战战兢兢,不必高山仰止。在不经意间,你会发现,他放在你手心里的,好像是一瓶你平时舍不得买的、很有点价位的高级化妆品呢!肌肤与之亲密接触,是深层滋润的温柔感觉,是若有若无的优雅芬芳,甚至那种优良的品质会不可思议地进入你的内心,使你心上和脸上的锈斑,也不可思议地渐渐消融了。你会微笑,笑得由衷;你的心也变得柔软易感,温情脉脉并充满善意。这时你感到,从卑微到伟大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路就在脚下,只要你有足够的好心和耐心,你就可以走过去。

  手帕与树枝

  王淑芬

  凡是身在小学四年级的女生,必须知道一件重要的事。

  “千万不要碰到男生的手,手会发臭。”女生们全都在秘密地传着话。

  “可别摸到女生的手,小心中毒。”没想到男生们也在互相警告。

  没错,凡是十岁的小孩,都应该有这种英明的见识:男生和女生不可以牵手。

  道理很简单,男生和女生种类不同,彼此有仇。男生嫌女生啰唆爱告状;女生看不惯男生的粗鲁野蛮。

  然而,重大的考验降临了。老师规定,跳课间舞时,男女生必须分站两排,手牵着手婆娑起舞。

  为了保住我们的清白,大家利用下课时间,在厕所旁边召开秘密会议。

  张妮妮的语气十分激动,“哪个臭男生想牵我的手,我一定狠狠地⋯⋯”

  可是她想不出来应该“狠狠地”怎么样。

  我们皱起眉头,决定不论如何都不能让男生碰到我们的纤纤玉手。听说,只要一牵手,男生的指纹就会印过来,永远洗不掉。那不是倒大霉了?

  最后,我们研究出一条妙计:跳舞时,每个女生都捏着手帕,让男生牵着手帕跳。这样一来,表面上是两个人牵着手,实际上,中间还隔着一条手帕。老师戴的眼镜镜片很厚,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来。

  办法想出来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张妮妮说:“还好,我不会有压力了。”她很讨厌男生,一听到要跟男生牵手,吓得连可乐都喝不下。

  终于,紧张的一刻来临了。课间活动的钟声一响,老师便要我们到操场排好队伍,准备跳舞。

  我捏住手帕,悄悄地往身边一瞄。天哪!居然是“老戴”。

  老戴是我们班的学艺部长,平常就爱跟女生作对。我怎么会如此不幸,沦落为他的舞伴?不过,没关系,我手中握有法宝。等一下我会警告他,让他牵住手帕的另一头,离我的宝贝玉手远一点。

  谁知道,男生们也早有准备。只见他们一走到操场,排好队伍,便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截树枝,还有人蹲下来拔一棵野草。

  男生就是男生,想用树枝野草来让我们牵,没格调。

  音乐开始了,老师一声令下:“手牵起来。”我便捏着手帕,老戴拿着树枝,我们都伸出手来。

  “牵我的手帕。”我低声命令老戴。

  老戴却看我一眼,说:“牵我的树枝。”

  于是,我用手帕去“牵”树枝,他用树枝靠着我的手帕。为了不露出破绽被老师发现,我们很辛苦地将手微微举着,保持“牵手”的样子。等一曲舞结束,我的手臂真是又酸又累。

  第二天,我竟然忘记带手帕。没办法,只好牵着老戴的树枝跳舞了。

  我简直可以去竞选“迷糊笨蛋傻大姐”,因为,到了第三天,我又忘了带手帕。也就是说,我只好一直牵树枝。

  那一天,当我的手伸出去,又是空荡荡的,没有捏着手帕时,忽然,老戴把手中的树枝一扔,也空着手,朝我伸过来。音乐响了,我来不及蹲下去拔草,就这样,我和老戴牵了手,勉勉强强地跳着。

  老戴的手出着汗,黏黏滑滑。最可恨的是,他将我的手握得好紧。那一刻,我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有些紧张,有些好笑。我偷瞄着老戴,他却目不斜视,猜不透他为什么要扔掉树枝。

  故事最后的结局嘛,隔一天,我把嚼完的口香糖黏在手上,让老戴也沾了一手黏糊糊的泡泡糖胶,以示惩罚。

  从此,他又开始带着树枝来跳舞了。一直到毕业,我们没有再牵手跳舞。但是我永远记得这件事。

  阅读驿站

  正在长大的男生女生敏锐地感觉到了彼此之间的那条界限。“千万不要碰到男生的手,手会发臭”,“可别摸到女生的手,小心中毒”,这是四年级男生女生对于这条界限的不无孩子气的认知,而他们在集体舞中举起的手帕和树枝,正是由这一认知转化而来的行动。“手帕”和“树枝”是男生、女生成长的象征,但同时也是他们身上仍未褪却的童稚气的符号。

  界限的打破始于我的“迷糊”和老谢的误会——在“我”一连三天忘记带手帕之后,老谢把“我”的这一表现认作了消除敌对界限的“橄榄枝”,于是也扔掉了他的树枝。这唯一的一次“牵手”虽然以“我”的恶作剧告终,但它却是我“永远记得”的一件事情。作者并没有在“我”与老谢的心理描写上花费过多笔墨,但通过人物的行为,一种属于成长期的男生、女生的细腻、敏感的心思,却得到了含蓄而又充分的传达。

  阅读王淑芬

  思想的翅膀(节选)

  方卫平

  但你不要以为王淑芬只偏爱幻想的世界。读一读《养一只乌龟》《女儿黑》《手帕与树枝》这样的散文和生活故事,你会发现,王淑芬总能在轻松幽默的基调中展现极度准确而细腻的文字表达才华。使她的散文、小说弥漫着一种极为个性化的、引人入胜的叙事力量。

  这就是王淑芬。她用她的文字让我们笑,让我们在不断抹去的笑的泪花中感动和思考;她让我们即便没有看到她的署名,也会指着这些文字,毫不犹豫地说出她的名字

  延伸阅读

  小时候的书(节选)

  王淑芬

  小时候我读的最多的还是故事书,也许这是天性,喜欢错综复杂的戏剧效果。英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吉卜林的《丛林奇谈》陪着我一起上下学,我利用搭车时间读它。外国翻译书《淘气的莉萨》《樱桃园》让我飞到遥远的西方国度,一窥外国少女的一颦一笑。还有《王子》半月刊,有故事有漫画。

  不过,印象中,我从小就不爱看漫画。我猜,已经饱尝“文字甜头”的我,受不了漫画以几张图说故事的方式吧。文字世界里,我能依据叙述,自行描绘我想象的图。书上说林黛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我马上在脑中浮现一位微微低头的绝美仕女。如果给我一本漫画《红楼梦》,那还有什么意思?

  认真想起来,要我回答“小时候最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可能会给一个比较奇特的答案:字典。字典真让我百看不厌,看一百遍也看不完;我常随手一翻,就看到字典上印着一个陌生的字,带出几个陌生的词,有时是一句没听过的成语,底下有解释,那些解释,其实就像一个“极短篇”故事。

  小时候有书可读,是多么幸福啊。小时候,走不远、跑不快、看不多,几年时光,来回在学校与家庭间游游走走。但是,只要打开一本书,可以立刻跳到如来佛的手掌中,跑到神秘非洲,看到数万年前一个原始人在追赶一头长毛象。


   了解育儿知识,看育儿博文和论坛,上手机新浪网亲子频道 baby.sina.cn

精品推荐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留言板电话:010-626763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