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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如何保险选择有讲究(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 10:58  江南时报  

  江苏生育保险不温不火

  “准妈妈”们赶在奥运年生宝宝,无疑给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商机,但是,记者采访后发现,南京乃至江苏多个城市的各大保险公司的生育保险销售不温不火,一些公司甚至已停售相关产品。

  消费者接纳程度不高

  其实早在2006年,很多保险公司就瞄准了生育潮,推出了生育保险产品,如太平人寿的“安保”、泰康的“爱家之约的女性生育保险”等,而目前相关的保险产品都已经停售,主要就是因为销售情况不好。

  据国泰人寿的业务经理介绍,虽然该公司推出的这款“康乃馨妇婴保险计划”无论是对准妈妈还是对新生儿都有很高的风险保障,但是从产品的销售情况来看并不理想,主要还是因为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接受程度不高。

  “准妈妈”苏州王女士认为,现在分娩都在医院,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这种产品的用处也有限。而家住盐城怀孕已五个月的徐女士则对记者表示,她还不知道有“怀孕保险”这一险种。可见,保险宣传还不均衡。

  低保费对代理人无诱惑

  记者还了解到,很多公司的生育险都是附加险种,而且很多单位的团体保险中已经涵盖了生育保障,因此,这些生育保险产品的保费都不高。比如,太平洋的“母婴安康保险”的保费只有40元。据相关人士透露,低廉的保费对于保险代理人缺乏诱惑力,因此保险代理人在与客户接触时,也不会极力推荐这样的产品。

  小贴士

  最好在怀孕前就投保

  现在不少公司都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险,有生育计划但尚未怀孕以及怀孕早期的女性朋友都可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女性险作为健康险的一种,是有一定观察期的,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至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孕妇怀孕较长时间后再买这类保险,往往等到孩子生下来才可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间,这样就不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

  还一些附加的女性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也存在同样的“观察等待期”。比如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险”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0个月以后才开始对怀孕期疾病进行保障,这样,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再去买这个附加保险,已然是毫无意义的。

  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 二来保险费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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