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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维权——孩子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我的孩子是“中等生”》 

  因为担心孩子受到老师的冷落,或受委屈,所以家长们总会将对幼儿园的种种意见压抑下来,敢怒而不敢言,息事宁人。

  这也曾经是我们的态度。做父母的,无法一直跟在孩子身边,无法不错眼珠地保护他。但是,有些时候事件会发展到我们忍受不下去的地步。渐渐地,我们开始转变了,变得一旦权益受到伤害或威胁,便立即明确地做出反应。我们发现,只要处理得好,不仅孩子不会受到老师的“打击报复”,而且还可以帮助孩子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对正与错有更明确的认识。

  在第一个幼儿园上小班的时候,对老师有不满意之处,妻子会找到园长,很委婉地提出来,同时说明,一个老师面对许多孩子,出现疏漏是在所难免的,希望园领导把意见转达给老师就可以了,不要过于为难老师。事实证明,充分讲究谈话技巧,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一次自愿接种疫苗,儿子是幼儿园唯一交费接种两种疫苗的孩子。费用交了一个多月,幼儿园所属的研究院卫生站的人来了,两针一起给儿子打了进去。当天晚上,孩子的胳膊红肿,疼得直哭,夜里还哭醒过两次。

  第二天,妻子先带孩子去了医院,问同时注射两针疫苗是否有害,当班医生的回答是肯定的:“大人打两针还受不了呢,何况是不到 4岁的孩子。 ”

  于是我写了前因后果的控告信,妻子送到了那个研究院的党委,要求做出处理,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坦白而言,党委负责人的态度很不好,回避、搪塞,拖了一个多星期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承认不应该在交费后拖一个多月再给孩子打针,但认为同时注射两针没有副作用,不是违章。

  那个幼儿园的园长一直很认真负责,我们对她的印象很好。这件事,我们一开始就对她说,与幼儿园无关。但园长还是很重视,一个劲儿地道歉,说幼儿园和她本人还是有过错的,并且每天打电话问儿子的胳膊好些了吗。

  儿子的胳膊在第三天便彻底不再疼了,我们又查了有关疫苗注射知识,确认同时给儿子注射的两种疫苗确实不会有副作用,唯一的害处就是孩子会很疼痛。

  一方面考虑到幼儿园园长的诚恳态度,另一方面认为表达我们抗议的意义已经达到,孩子又没有什么事,所以虽然对研究院党委的作风很不满,我们还是没有对此事进一步追究下去。

  儿子小班时上的这个幼儿园,虽然是单位附属幼儿园,但因为是有几十年历史的老幼儿园,所以管理、教学还都是相当规范的,家长的意见,也能够得到及时的尊重。

  我们搬家后,儿子也转到离家很近的一个私立幼儿园。这个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强多了,地板、空调、高级玩具、各种游乐器材,孩子一进去就喜欢。这幼儿园属于一个“幼稚集团”,在北京办有多家幼儿园和小学,还办有自己的报纸,并常在国家级的幼儿报上推出整版的介绍自己如何好的报道,收费也高出一倍多,按理说应该不错。但事实证明,软件上很不过关,远远无法与儿子上的第一个幼儿园相比,我们与园方的交涉便也多了起来。

  先是儿子两次被同一个小朋友抓伤脸部,第一次因为不重,考虑到孩子之间打闹是难免的,我们便没有做出任何表态。第二次确实很重,皮肉都翻起来了,过了将近一年脸上的疤痕才基本淡去。

  就在儿子第二次被抓伤的当天,我们写了措辞强硬却也算有理有节的信,转天,妻子给幼儿园和抓伤儿子的小朋友家长,各送出去一份。那封信全文如下:

  关于我们的孩子被抓伤事件的备忘录

  2003年 1月 24日下午,当我们去 ××幼稚集团 ××幼儿园中三班接儿子时,老师告知我们,当天一位小朋友将儿子的脸抓伤了。我们看到,儿子左侧面颊留有约一道将近 3厘米长的抓伤,皮已掉,露出红肉。抓伤处据眼睛也仅有约 3厘米。

  据老师讲,当时儿子淘气,无故将一位小朋友的拼图打乱在地,于是另一位与此事件无关的旁观小朋友伸出手抓伤了儿子。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已是一个月之内儿子在幼儿园第二次被以同样的手法抓伤,他的右侧面颊至今仍隐约可见 2002年 12月被抓伤的更长的疤痕。

  而据儿子自己讲,两次都是同一位小朋友刘 ××抓伤的。(对此,需要老师的核实。)

  老师对此事的解释是:小孩子在一起打闹,这是难免的;儿子太淘气了;老师已同抓伤人的幼儿家长讲过了。

  鉴于同样的事件已第二次发生,我们认为这不是偶然的,而且,如果不加以重视,难保不再次出现。因此,就此事件我们特做如上备忘录,并做如下观点澄清:

  一、我们认为幼儿园教师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幼儿园对入托儿童的人身健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抓伤的不是面颊而是眼睛,不是轻伤而是重大伤残,将无法以“难免的”来推托。

  二、我们认为抓伤儿童家长同样有责任。我们不知道是否真如儿子所言两次抓伤行为均是同一儿童所为,我们同样不知道在第一次抓伤之后,该儿童的家长是否得到了通报。如果以上二者均为肯定,我们认为家长至少没有成功地阻止自己的孩子再次实施同样行为。

  三、根据老师的讲述,实施抓伤行为的儿童本是旁观者,而非儿子淘气行为的对象,再加之同样的手法已第二次出现,我们认为该儿童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如果不给以充分重视,我们确信同样的事件还会重演,而下一次可能就会导致抓伤眼睛之类的终生残疾。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幼儿园与家长均负起责任!

  四、如果同样事件再一次发生,无论受伤程度如何,我们都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最后声明:我们对幼儿园老师与儿童家长均无成见与恶意,只是希望共同努力,担起责任,避免更大事件发生,导致三方均不愿意看到的后果。当然,我们同时也会认真教育儿子,如何更好地与小朋友相处。

                                                              谢谢!

  (署名)

  2003年1月26日星期日

  (此备忘录一式三份:幼儿园、实施抓伤行为儿童的家长、儿子家长各留一份。)

  转天,我们收到了那位姓刘的小朋友家长的复信,认真道歉了。但是,幼儿园不仅没有做出任何正面回应,老师反而责怪妻子不应该将那样一封信交给对方幼儿的家长,又说了一通“孩子太多,老师看管不过来”之类的话。对此,妻子做出了明确的回应:“送孩子到幼儿园就是让老师看管的!”

  因为对该园的教学长期以来存在种种意见,反映过又没有得到解决,与上封信同时,我们还送出了另一封意见信。这所幼儿园开设有美术和英语课,从外面请教师来讲,但是,对形式的重视远多于实质。

  关于 ××幼稚集团幼儿园英语与美术教学的看法

  尊敬的 ××幼稚集团负责人、尊敬的 ××幼稚集团 ××幼儿园负责人:

  您好!

  我们的孩子正在贵集团下属幼儿园入托,入托一个学期以来,总体感觉还是不错的。但我们也明显地感到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英语教学与美术教学。

  我们可以感受到贵集团是十分注重形象工程,以及长远发展的,本着对贵集团负责、对幼儿负责的态度,我们愿意在此坦诚提出我们的看法。

  我们相信许多情况贵集团与幼儿园领导是并不知情的,我们乐于提供这些信息以便你们做出最佳选择。

  关于英语教学:

  一、选用教材不合理。选用的是国外教材,国内买不到,家长无法辅导孩子复习。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12月份幼儿园借给我们教材进行了复印,但多数家长的问题并未解决,因为据说英语老师认为复印侵犯版权,不让复制。幼儿园虽然在家长的建议下将每周讲授的单词与句型抄贴在布告栏中供家长抄录,但幼儿教学图文并茂的优势也丧失了。

  二、教学方法不合理。通过上观摩课我们发现,教师与幼儿的交流极少,不是直接辅导每个孩子发音,而主要是让孩子听磁带,而磁带又是翻录的,录音效果极差,颇多杂音。我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家长都听不清楚,更不用说幼儿了。

  三、教学效果极差。有英语课的日子,我们晚上回来问孩子学了什么,他都说不上来;一学期下来,孩子的单词量无明显增长。而此前我们在一个机关幼儿园读小班的时候,英语课后孩子都可以清楚地陈述当天学过什么,一学期下来记住了很多单词。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贵集团聘请的英语教师有问题。我们希望贵集团认真考虑这一情况,以免长期下去贵集团在幼教方面的声誉受损。我们建议改为聘请有经验的教师来进行英语教学。

  关于美术教学:

  孩子讲:“所有小朋友的画都是老师画的。”老师讲授之后,幼儿画不好,老师便亲自去画。这些画就这样陈列了出来,给人美术教学效果很好的假象。

  在我们的接触中,许多家长都谈到,孩子在家中画的画,与幼儿园里“画”的画,有着天壤之别。课上的画在线条等处,明显可以看出是成人所为。

  我们认为美术教学贵在培养幼儿兴趣,使他们内在的性情自由发挥,而不是追求“艺术成果”。现在美术老师的这种做法,是一种误导。长久下去,不仅幼儿对艺术的先天感觉会被破坏,贵集团的教学声誉也会受损。

  我们同样建议更换更懂得幼儿美术教学特点的教师来执教。

  最后,我们做如下说明:

  一、在我们与其他家长的接触中,我们清楚地感受到,以上问题不仅仅是我们的个别看法,而几乎是所有家长的感觉。但是为了避免老师对自己的孩子“不好”,绝大多数家长敢怒而不敢言,表面上还不得不说各种好听的话以使老师多关照自己的孩子。

  我们相信贵集团与我们一样清楚,这种表面的歌舞升平,必将使我们双方在未来付出更大的代价。所以,让我们尽早清醒过来,以更好地对集团与孩子的未来负责。

  二、一些幼儿的家长选择了不上幼儿园的美术课,而在周末带孩子另外去上课。这实际上已不利于贵集团的声誉。不要小看个别家长的这种选择,这将形成一种舆论的扩散效应。

  三、选择不上美术课的幼儿,在别的孩子上课时会被安排到卧室自己玩耍,而没有老师陪伴。我们认为这存在着因打闹而造成伤害的隐患。因此,对于这些幼儿建议有老师陪伴。

  以上种种善意的建议,希望得到贵集团与幼儿园的重视与考虑。

  谢谢。

  (署名)

  2003年1月26日星期日

  我们如此诚恳的意见信,却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复。妻子送信去集团时,一位负责人接待了她,不承认有任何问题,只是忙于辩驳。

  对这封信的唯一回复是园长来过一个电话,明为听取意见,但讲话很不客气,软中带硬,妻子都做了适度的回应。

  园长说:“你们的孩子是不是很淘气呀?”

  妻子说:“小孩子都淘气,不淘气就不是孩子了。”

  谈话中,妻子提到,我们付费送孩子去幼儿园,就是消费者,就应该得以相应的对待。园长当即冷冷地说:“消费者也有选择不消费的权利呀,想入我们园的孩子排着队呢,我很奇怪当初怎么会接收你们孩子进来。”

  话说到这个地步,我们知道,已经没有办法再同她谈了,除了再次转园,已别无选择。

  第一次转园时儿子在短期内存在“社交问题”,但很快便和大家打成一片了,所以我们一点不担心转园会对孩子不利,反而认为可以锻炼他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更多的见识。妻子到邻近的几个幼儿园打听,都要等到 9月份新学期开始才接收新生,所以儿子还要在这里再待一段并不短暂的时光。我们避免和园方正面冲突,还是客客气气地微笑着相待。

  但这时,又出现了一件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的事。

  自从我们送交了上面那封反映幼儿园美术课老师替孩子画画以显示“教学效果”的信后,我发现,幼儿园墙上挂的儿子的画彻底变了一个样子。别的孩子的画仍然逼真得让人不敢相信是出于不到 5岁的孩子之手,完全是大人的画画风格,但儿子的画则连最基本的轮廓也没有,很明显是老师一点儿没有指导,完全任由孩子胡乱画的。幼儿画的画,其实也是有自己的风格的,既不会像实物那样逼真,略加引导也不会什么都不像。

  转天,妻子送儿子的时候便同班级里的老师进行了交涉,直言了我们的怀疑:“是不是因为我们写了意见信,你们就完全不教儿子了?”老师否认,妻子说:“连最基本的轮廓都没有,怎么能证明教过呢?如果教过了,这样的教学质量也太差了吧?为什么只有我们孩子的画与别的孩子相差如此之大,与以前相差也如此之大?”

  老师无言以对。那之后略见好转。

  我很伤心。儿子原本是极喜欢画画的,我们担心他画画的热情自此受挫,更担心他会在与别的小朋友的比较中而变得自卑。我们就在家里教孩子画画,又给他在别的学校报名上了一个周末上课的图画班,这才算略安一些心。

  应该说,在我们为维护孩子权益而与幼儿园的交涉中,有“胜利”,也有“失败”。我常想,孩子是否会因为那些“失败”而受负面影响呢?虽然从观察中没有得到这样的印象,但我们每做一事都更加小心。我们也相信,无论如何,正面的影响一定大于负面的影响。我们为孩子所做的所有“维权举措”,最终都会使他成为一个更加热爱公正、平等权利的人,更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更具有正义感的人。

  我们当时没有想到,在儿子小学毕业升初中的时候,我们还会有一次“轰轰烈烈”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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