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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超常教育课题组刘范、查子秀等首先于1978年提出了“超常”(supernormal)或“超常儿童“(supernormal children)的术语。当时提出超常这一术语时,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这些儿童的非凡表现不完全是天生的;另一方面,超常儿童只是儿童群体的一部分。
儿童群体的表现(或反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该分布的计算公式为
x可代表个体的表现(或反应)
μ为该群体的平均表现(或反应)
σ为群体表现的离散程度即标准差。
我们认为,在这样一符合正态分布的群体中,凡是x≥μ+2σ的个体都是超常儿童。
这就是目前我国在该领域里划分超常与常态儿童的一个标准。该正态分布可直观地用一条中间高两头低的曲线来表示。由于正态分布曲线的形状像一口钟,图中的中线表示均值的位置,a为标准差,那么超常儿童或低常儿童就是处于超过或低于均值两个标准差的那部分儿童。
虽然我们认为“超常儿童”这一概念具有较好的科学性,但当初把“超常”一词翻译成英文“supernormal”介绍给国际同行时,却颇费了些口舌。原因是这个词(supernormal)在英文中没有,是我们中国科学院超常教育课题组创造出来的。不过,经过课题组20多年的努力,现在国际同行已基本接受了这个词。
超常儿童的表现形式
从对超常儿童的定义中人们很容易发现,“超常”这一概念是非常宽泛的,它所涵盖的面很广。人们可以把任一形式、在任一方面表现杰出的儿童称为超常儿童。这就突破了传统上那种认为只有智商高的孩子才是超常儿童的狭隘观念。事实上,人的才能是多方面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每个人的才能各有侧重。虽然世上确实有多才多艺的人,但更多的人都只有一种或少数几种才能。例如,音乐才能极高的人可能数学能力很差,数学才能极高的人根本不会舞蹈,体育才能很高的人对绘画可能是个门外汉。当然,儿童的超常表现究竟有多少种,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归类方式,其结果也很不相同。
例如,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加德纳(Harward Gardner)认为,人的才能主要有8种,即语言、数理逻塑、空间、运动、音乐艺术、人际交往、内省和自然。在加德纳看来,这8种才能是各自独立的才能,并把它们称为8种智力。这种观点被称为多元智力观 (multiple intelligence theory)。根据加德纳的观点,至少有8种类型的超常儿童,即语言能力超常的儿童、数理逻辑能力超常的儿童、空间能力超常的儿童、运动能力超常的儿童、音乐艺术能力超常的儿童、人际交往能力超常的儿童、自知之明能力超常的儿童和对自然界的领悟能力超常的儿童。虽然我们并不认为多元智能具有严谨的科学性,但其对表现形式的分类还是有一定的参照意义。
心理学家吉尔福特(Guilford)则认为,应该从操作(0pera tion)、内容(content)和结果或产品(production)三个方面结合起来看人的能力。不同的行为方式(操作)作用于不同的方面(内容)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产品)。吉尔福特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得出了120—180种才能。因此,根据吉尔福特的观点,应该有120到 180种超常儿童。
课题组超常儿童研究: